
公告日期:2019-11-04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39892 证券简称:时迈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19年 11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翟勇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
由董事长朱国均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 任命/免职原因
鉴于原公司董事毕文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位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名翟勇发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翟勇发,男,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3012319700906****,本科学历。1993 年 09 月至 2003 年 03 月杭州市征地拆迁办公室
任拆迁部副部长;2003 年 03 至 2014 年 10 月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任征地拆迁
部部长;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04 月宁波银行西湖支行任零售公司部经理;2017 年
公告编号:2019-037
04 至 2019 年 07 杭州运河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任拆迁部副部长;2019 年 08 至今 杭
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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