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39892 证券简称:时迈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和
邮件方式通知。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李燕灵因事缺席,委托董事翟勇发代为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内容
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拟对《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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