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 2025-031
证券代码:839894 证券简称:长城搅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审议并通
过:
聘任虞淑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6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思奇先生为公司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
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6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1.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苏杨先生为公司分管研发市场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6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周国忠先生为公司分管研究院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6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谢明辉先生为公司分管研发项目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4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吴亮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
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 2025-031
聘任施毓文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6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郑星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贺晨毅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虞培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478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25.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虞培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78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25.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友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2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4.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鲁云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3.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施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8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2.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友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8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2.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思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