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9894 证券简称:长城搅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 年7月7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 解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制度、撤销专门委员会及其相应制度规范的
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独立董事职位设置、撤销专
门委员会、废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的
条文, 是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简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未
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4
(四)《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治理制度变更及此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其 他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永谦、冯连芳、田园园
2025 年 7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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