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宁酒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4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9906 证券简称:新宁酒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嘉兴仓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确认收入

控股股东 2018 年 2 月并购子公司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信仓储)。嘉信仓储 2018 年 1 月-11 月按开票时点确认收入,在 2018 年
12 月将当年度实际发生但未开票部分暂估计入收入。嘉信仓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导致控股股东各定期报告披露收入及利润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9-03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控股股东 2018 年 2 月并购子公司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信仓储)。嘉信仓储 2018 年 1 月-11 月按开票时点确认收入,在 2018 年 12 月
将当年度实际发生但未开票部分暂估计入收入。嘉信仓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各定期报告披露收入及利润不准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省证监局决定对控股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股股东将充分吸取上述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9-032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 年 87 号】》

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