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4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9906 证券简称:新宁酒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嘉兴仓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确认收入
控股股东 2018 年 2 月并购子公司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信仓储)。嘉信仓储 2018 年 1 月-11 月按开票时点确认收入,在 2018 年
12 月将当年度实际发生但未开票部分暂估计入收入。嘉信仓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导致控股股东各定期报告披露收入及利润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9-03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控股股东 2018 年 2 月并购子公司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信仓储)。嘉信仓储 2018 年 1 月-11 月按开票时点确认收入,在 2018 年 12 月
将当年度实际发生但未开票部分暂估计入收入。嘉信仓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各定期报告披露收入及利润不准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省证监局决定对控股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股股东将充分吸取上述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9-032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 年 87 号】》
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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