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9906 证券简称:新宁酒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
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仁怀新宁酒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管理
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
监事会主席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惩戒时;
(六) 证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及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监事会主席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未设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 3 日前,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下,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拟审议的事由及议题(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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