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9907 证券简称:贺斯特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 (十一)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二)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项;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的其他事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十五)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
的其他事项。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该交易涉及
行使。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3、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
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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