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9915 证券简称:倚天软件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连倚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
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保障股东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规则和《大连倚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大连倚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股东会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大连倚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会。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和份额享有《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发生的交易 (除提供担保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孰高为准) 或成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 (提供担保除外)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十五)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5、为关联方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7、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全国股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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