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9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十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6年9月9日下发的《关于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阻燃”、“拟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相关要求履行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情况,作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主办券商和律师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所属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环保高效新型阻燃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经查验,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所指的重污染行业。
(2)公司的建设项目及其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
①三氧化二锑生产项目
经查验,公司三氧化二锑项目于2002年7月22日取得丰顺县环保和建设局审批同意,2003年3月19日通过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008年5月29日,该项目“粉尘收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丰顺县环保和建设局审批同意,2012年10月31日经丰顺县环境保护局批准进行试生产,并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丰顺县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核查,公司拟在该宗土地上新建一间面积约为1120.67平方米的办公业务用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建设行为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尚未办理备案程序,公司已停止该项目的施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已承诺待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
经查验,公司现持有丰顺县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4414232013000003),有效期至2018年3月29日。
②年产15000吨新型阻燃材料项目
经查验,公司年产15000吨新型阻燃材料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取得丰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于2014年8月28日起经丰顺县环境保护局批准进入试生产,2016年6月22日通过丰顺县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司已取得丰顺县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14232016000021),有效期至2021年7月5日。
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
(3)公司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情况
①三氧化二锑生产项目
根据公司提供的三氧化二锑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经查验,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应当使用环保吸尘器进行处理。2008年,公司对粉尘收集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根据丰顺县环保和建设局对粉尘收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意见,该技术改造项目应配置不低于15m的排气筒用于排放粉尘。
②年产15000吨新型阻燃材料项目
根据公司提供的年产15000吨新型阻燃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应当配置以下环保设施:隔油隔渣沉淀池、三级化粪池、除尘装置、通风设施等。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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