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湖南金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
预计会期0.5天。
预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王彩章、张韵雯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二)审议《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予以汇报。
(三)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四)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基于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公司计划将累计利润用作以下方面:①供应链代采购服务,其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支持业务发展。②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航物流资金支持,联航物流目前处于创新商业模式和培育市场阶段,需要一定资金支持发展。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湖南金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一十)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湖南金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8:00-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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