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39934 证券简称:颐丰智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颐丰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颐丰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颐丰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参考了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岗位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客观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发展规划,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损害公司及全
公告编号:2026-021
体股东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客观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合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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