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给予辽宁宏昌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 1 -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5〕 192 号
关于给予辽宁宏昌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辽宁宏昌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首
山镇朝阳街 2-4 号。
荆云, 辽宁宏昌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
人。
经查明, 辽宁宏昌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重工)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 宏昌重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 2 -
人、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魁(已去世) 通过其控制的辽宁万
兴达特种漆包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达) 、 沈阳宏强
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 主要用于万兴达归还借
款。 2024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 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31,854,800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6.21%; 2025 年 1 月
至 6 月期间, 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44,500,924 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8.68%。 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对上述资
金占用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 宏昌重工 2023 年及 2024 年 1-6 月发生资金占用等
违规, 我司于 2024 年 9 月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4〕
240 号)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宏昌重工资金占用余额为
232,926,133.54 元。
宏昌重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企
业占用公司资金, 未披露资金占用情况,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
则》 ) 第九十四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 第五十七条的规
定, 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荆云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具体负责公司的
信息披露及财务事项, 参与占用资金的划拨审批, 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 第五条、 第五十六
- 3 -
条, 《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 第 6.2 条、 第 6.3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我司作
出如下决定:
给予宏昌重工、 荆云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