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9943 证券简称:长风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公告编号:2025-036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
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附则
(一)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规则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监事会拟订修改草案,修改草案
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三)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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