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31
公告编号:201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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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949 证券简称:中润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省中润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自然人孙健、王圣楠、李希军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河南省中润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安阳县,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0,000,000.00元, 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00.00元,
占注册资本的70.00%;孙健,出资2,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王圣楠,出资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李希军,出资5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
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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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921.29 万元,净资产
12,005.45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为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4.69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5.83%。综上,本次交易
未达到上述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需要在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工商登记手续,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事宜
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新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不涉及进入新领域。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
自然人情形
(一)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一(自然人)
交易对手方姓名:孙健
交易对手方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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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手方国籍:中国
交易对手方住所:安阳
与本公司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二(自然人)
交易对手方姓名:王圣楠
交易对手方性别:男
交易对手方国籍:中国
交易对手方住所:安阳
与本公司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三)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三(自然人)
交易对手方姓名:李希军
交易对手方性别:男
交易对手方国籍:中国
交易对手方住所:安阳
与本公司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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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一
名称:河南省中润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阳县住建局院内(市紫薇大道268-3号)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建筑施
工、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体育场工程施工、
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施工劳务、土石方工程服务(以
上范围内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最终
以工商登记为准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河南省中润建设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7,000,000.00 70.00%
孙健 人民币 2,000,000.00 20.00%
王圣楠 人民币 500,000.00 5.00%
李希军 人民币 500,000.00 5.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此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市场。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预计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将加强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合理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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