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4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9950 证券简称:智通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自挂牌以来,公司的整体影响力有一定的提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配合公司业务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持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及《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公司拟定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2019
公告编号:2019-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
鉴于前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17日起暂停转让。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如到期无法恢复转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延期恢复转让。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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