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2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9952 证券简称:凯越电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惠州市凯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惠州市凯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68869584XJ
承诺主体名称 邹小亮、林建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19 年 8 月 1 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 年内
承诺结束日期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2 年期满日
公告编号:2019-017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邹小亮、林建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承诺内容:邹小亮、林建梅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回购请求方式:前述回购相对人应当自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或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寄送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若以邮寄方式,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回购相对人,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明选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洛塘 2 区 1 和 2 号(联合中心村膀路头地段)
联系电话:0752-5780999-6883
邮箱:tanzuzhi@kaiyuegroup.com.cn
同意参与回购的股东,需在上述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回购方将据此与股东签署回购协议。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若摘牌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份登记方式,届时将按登记机构或登记方的规定办理回购,具体登记与过户方式以届时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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