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9
公告编号:2019-071
证券代码:839955 证券简称:美的物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美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綦海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编制完成《2019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9-07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拟转让佛山市顺德区美家智能科技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7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佛山市顺德区美家智能科技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家智能公司)40%股权,基于公司未来的整体经营规划,美的物业拟向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置业)转让美家智能公司 40%股权,价格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美家智能公司。《出售资产暨
关联交易公告》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郝恒乐、姚嵬、林戈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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