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39962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公告编号:2025-049
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和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9 项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制定和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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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层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制定和修订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盈利预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49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是基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和预测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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