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公告编号:2025-130
证券代码:839962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130
(二)《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选举陆俊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方案,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长期有效结合,该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130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充分了解。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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