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9963 证券简称:鸿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于2018年8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募集资金专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28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8)230005号)《验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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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8]3234号《关于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并于2018年10月1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要南岸 44647801040008534 7,205.46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26810078801500000210 7,205.46
分行
合计 14,410.9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为后续股票发行事项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体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南岸支行,账号为:44647801040008534;上海浦东发展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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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账号为:26810078801500000210。
2018年8月28日,公司与主办券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8日,公司与主办券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支付购铝锭款4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14,410.9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410.92元。
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00.00
减:支付购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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