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9963 证券简称:鸿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度《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公告编号:2020-014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9 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14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账款及应收 21,2035,279.44
票据
应收账款 207,185,712.32
应收款项融资 4,849,567.12
应付票据及应付 400,539,835.57
账款据
应付票据 121,216,693.16
应付账款 352,865,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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