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5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 是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 ST 华洪 2025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以下风险事项:
1、ST 华洪 2025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 年度,ST 华洪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6]D-0056 号),并出具了《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文号: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016 号)。具体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华洪新材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37.56 万元,截
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1,195.30 万元,股东权益 52.28 万元,
资产负债率 97.52%。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华洪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华洪新材公司已拟定如
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重大亏损或损失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ST 华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1,953,030.14
元,实收股本总额为 11,300,000 元,净资产为 522,804.49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ST 华洪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和《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ST 华洪已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如果未来 ST 华洪经营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ST 华洪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持续经营能力仍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 ST 华洪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 ST 华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将持续关注 ST 华洪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
(一)《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6]D-0056 号);
(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016 号)。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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