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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15:33:56 股吧网页版
骏昌通讯: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39982 证券简称:骏昌通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骏昌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骏昌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骏昌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苏州骏昌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资格

第二条 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第四条 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公司的经
营业务,具有与担任监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凡具有《公司法》第178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六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 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除履行一般监事的职责外,还应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监事会,并安排会议议程;

(二)列席董事会;

(三)向各监事通报董事会情况;

(四)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协调监事会内部工作;

(六)检查监事会决议;

(七)收集各方面意见,改进监事会工作。

第十二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的报酬由股东会确定。

第四章 监事义务

第十四条 监事应遵守公司章程,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监事会及监事不干涉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等日常工作。
监事对外不代表公司。

第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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