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 《 关于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
反馈意见》 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收到贵司 《 关于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 我公司作为宜昌永
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永鑫精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 会同公司、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反馈意见所提问
题, 进行了认真核查、 分析讨论和说明。 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意见做出如
下回复, 请贵公司予以审核。
涉及对《 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等文件进行修改
或补充披露的部分, 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并以楷体加粗予以
标明。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 ( 1) 补充核查公司外资股东对公司投资是否符合
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限制要求; ( 2) 以列表方式梳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
股权变更履行的内部审议及外部审批情况, 并对股权变动程序的合规性发表意
见; ( 3) 对公司整体变更是否涉及返程投资, 若涉及, 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是否履行了返程投资相关审批、 登记、 备案程序, 返程投资是否合规,
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回复:
( 一) 补充核查公司外资股东对公司投资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限
制要求。
1、 主办券商和律师查阅了公司设立时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 《 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以及宜都市经济商务局出具的《 关于宜昌永鑫精工科技
有限公司合同、 章程的批复》 ( 都市经商[2008]51 号) , 了解到: 公司设立时的
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模具( 超微粒钻头、 铣刀等电子专用工具及设备) 、 电子
线路板的开发、 制造及销售。 ”
2、 主办券商和律师查阅了 2007 年 10 月 31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
部发布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7 年修订) 》 , 了解到: 2008 年外资股
东永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时, 其投资“电子专用模具( 超微粒
钻头、 铣刀等电子专用工具及设备) 、 电子线路板的开发、 制造及销售”行业的
行为不属于涉足“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或“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所列明
的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 符合当时的相关政策。
综上, 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 公司外资股东对公司投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
策的限制要求。
( 二) 以列表方式梳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股权变更履行的内部审议
及外部审批情况, 并对股权变动程序的合规性发表意见。
1、主办券商和律师查阅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股权变更的董事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变更资料、 商务部门批复文件, 了解到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
立及股权变更履行的内部审议及外部审批情况如下:
序 号
设立及股
权变更 内部审议 外部审批
1 设立
( 1) 2008 年 5 月 8 日, 永鑫香港
国际有限公司、 廖全智与杨秀琴签
署《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及《 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 约定: 设
立“宜昌永鑫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 7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
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电
子专用模具( 超微粒钻头、 铣刀等
电子专用工具及设备) 、 电子线路
板的开发、 制造及销售; 经营期限
( 1) 2008 年 5 月 12 日, 宜都市
经济商务局出具《 关于宜昌永鑫
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 章程的
批复》 ( 都市经商[2008]51 号) :
同意永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廖
全智、 杨秀琴三方合资经营“宜昌
永鑫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
额 7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电子专
用模具( 超微粒钻头、 铣刀等电
五十年。 各股东出资情况为: 永鑫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00 万
元, 出资比例 60%; 廖全智认缴出
资 150 万元, 出资比例 30%; 杨秀
琴认缴出资 50 万元, 出资比例
10%。
( 2) 2008 年 5 月 8 日, 宜昌永鑫
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委派汪万
勇、 杨秀琴、 廖全智组成公司董事
会, 汪万勇为董事长; 委派辛玲玲
为公司监事。
子专用工具及设备) 、 电子线路
板的开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