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劵代码:839985 证劵简称:永鑫精工 主办劵商:长江证劵
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股东 ......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董事 ......19
第二节董事会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4
第七章 监事会 ...... 26
第一节监事 ......26
第二节监事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8
第二节内部审计 ......29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2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35
第十三章附则 ...... 3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宜昌永鑫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宜都市红花套开发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5.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的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运营总监、
财务总监、销售总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和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线路板用精密微型刀具、精密机械加工刀
具、石墨刀具、金刚石刀具及其他超硬工模具、机械设备及其配套件、环保设备及其配套件、检测设备及其配套件、金属陶瓷材料、刀具表面 PVD/CVD 纳米涂层
及镀膜的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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