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9986 证券简称:江南电机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
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
第 1 号——董事会秘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四条 (一)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四)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六)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
(七)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 被全国股转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
(九)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十) 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
(十一)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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