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5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9991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 218 号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英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总数 14,348,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04 月 17 日任期届满,为了促
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人组成,公司股东洪英杰(持有公司 52.72%股份)提名洪英杰、孙兴华、张凤山、刘鹏、付秀慧、凌俏和杜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时止,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时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6 年发布的《关于对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 号)的要求,经公司核查,上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348,0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29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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