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7
中德诺浩(北京)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 份 ...... 6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方式与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管理 ...... 7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第四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 股东 ......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三节 董事会 ...... 24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 27
第五节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六章 监事会 ...... 29
第一节 监事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 32
第八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33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 40
第十二章 附则 ...... 40
中德诺浩(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6 年 7 月 21 日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6 年
8 月 25 日第一次修正,2017 年 2 月 10 日第二次修正,2017 年 5 月 10 日第三次
修正,2019 年 6 月 28 日第四次修订,2020 年 4 月 5 日第五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德诺浩(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通过由原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德诺浩(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6 号 2 幢东辅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840,000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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