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辽宁正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一节 监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2
第一节 概述 ...... 42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三章 附则 ......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辽宁正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辽宁省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755522157E。陈浩、
孙军荣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正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高官台街 61-8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
时间之前缴付出资。
第六条 公司为经营期限长期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及相关法律起诉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及相关法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
业务,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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