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2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9999 证券简称:莹科新材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命丛伟
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任命丛伟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99,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7%,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经营需要,决定任命丛伟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丛伟孜,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10 月-2007 年 5 月在平泉杨树岭矿业有限公司任采区技术主管;
2007 年 6 月-2011 年 4 月在平泉杨树岭矿业有限公司任调度室主任;
2012 年 6 月-2016 年 10 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诚城萤石开采有限公司经理、平宁矿
业有限公司任经理;
2016 年 11 月-2022 年 8 月在公司任市场部总监;
2022 年 9 月-2025 年 1 月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市场部总监;
2025 年 1 月至今,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5-002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治理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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