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0003 证券简称:香海食品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该授权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告编号:2023-013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