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9:58:04 股吧网页版
安捷股份: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股份”“公司”)的主办券商,负责对安捷股份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安捷股份拟通过竞价回购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太平洋证券对安捷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

经核查,安捷股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十二个月”之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可
能产生的财务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回购前 2026 年 3 月 31 日回购后 预计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元) 33,805,890.85 10,375,890.85 -69.31%

流动资产(元) 198,183,809.82 174,753,809.82 -11.82%

总资产(元) 314,259,932.20 290,829,932.20 -7.46%

所有者权益(元) 179,157,919.09 155,727,919.09 -13.08%

资产负债率(%) 42.99% 46.45% 8.06%

流动比率(倍) 1.64 1.45 -11.82%

根据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模拟测算,本次回购
若达到资金总额上限,将预计使得货币资金下降 69.31%,流动资产下降 11.82%, 总资产下降 7.46%,所有者权益下降 13.08%。资产负债率由回购实施前的 42.99%
上升至 46.45%,略有上升;流动比率由回购前的 1.64 倍变化为 1.45 倍。

公司具备充分的银行授信额度,具备良好的债务履约能力;公司经营稳定,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04,466,805.19 元、314,347,414.23
元及 371,503,666.49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0,519,538.10 元、30,695,229.81 元及 25,190,228.9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7,948,747.98 元、13,358,752.24 元及 38,820,391.37 元,公司经营现金流
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 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之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截至本次股份回购事宜通过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之日,公司股票最近一次交易发生在 2026 年 3 月 27 日,二
级市场收盘价为 4 元/股,公司二级市场不存在长期无收盘价的情况,具备以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条件,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及第十二 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 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之规定。
(四)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和回购价格安排符合规定

1、回购规模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130,000 股,不超过 4,260,000 股,占公司目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