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0014 证券简称:金牛电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所持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并由股东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为公司在综合授信范围内提取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用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具体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用信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子公司芜湖金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担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具体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用信事宜授权子公司执行董事刘朝莉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子公司芜湖德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其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担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具体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用信事宜授权子公司执行董事周全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刘朝莉申请单笔最高 1000 万元、累计5000 万元无息循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因股东刘志文、
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在公司担任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时均需回避,导致参与上述第一项议案表决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一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因股东刘朝莉
是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股东刘朝锋的妻子朱凤琴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股东刘朝国的妻子徐娟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刘朝莉、刘朝锋、刘朝国为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同时因股东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是一致行动人,均需回避表决,导致参与上述第二项议案表决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二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因股东刘朝莉
在公司担任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时需回避,同时因股东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是一致行动人,均需回避表决,导致参与上述第三项议案表决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三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志文
住所:芜湖市柏庄丽城
关联关系:股东、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夏金娣
住所:芜湖市柏庄丽城
关联关系:股东、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刘朝锋
住所:芜湖市柏庄丽城
关联关系:股东、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刘朝国
住所:芜湖市柏庄丽城
关联关系:股东、副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刘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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