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6
证券代码:870014 证券简称:金牛电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意见。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13人,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0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每个解禁售期间解禁售比例分别为25%、35%、40%,累计限售股份数量为2,240,000股。
1、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2、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3、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3日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在公示期后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0年11月16日,主办券商出具了《关于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主办券商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监管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挂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挂牌公司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董事会审议、公示和监事会发表意见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同时,公司对股权激励草案进行了修订并公告。
5、2020年11月20日,金牛电气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6、2021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完成了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0年12月30日。
首次授予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授予价格:1.50元/股
授予对象: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授予人数:13人
首次授予数量:2,240,000股。
首次授予登记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80.0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 56.00 万份。根据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73)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已发布《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
告》,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因此公司预留权益中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5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失效。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意见。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560,000 股,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发布《芜湖金牛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解除限售的股
份可交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
因 2020 年股权激励对象蒋富松、李锐离职,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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