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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16:39:20 股吧网页版
金牛电气: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0014 证券简称:金牛电气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司对外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芜湖金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现有的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股票、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四)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五)其他投资。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服从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实施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经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通过后,
如在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公司的对外投资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同时还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六条 根据公司资产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以下对外投资事项由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七条 根据公司资产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下列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八条 董事会授权经理,在听取经理班子成员意见的前提下,决定每一会
计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10%(不含 10%)的投资事项,经理须将有关决定的详细材料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第九条 公司市场部负责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应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对投资项目的行业、回报期、收益率等进行尽职调查分析并收集相关信息,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公司市场部负责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设定项目融资方案,形成书面报告正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实施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融资方案,并对项目支出进行严格的监控。
第十一条 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对外投资事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
应及时予以披露。

第三章 投资处置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国家关于企业清算的有关规定,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产、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在清算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有抽调或转移资金、变相私分资产、乱发资金和补贴的行为;清算结束后,各项资产和债权是否及时收回并办理了入账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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