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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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7
关于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XYZH/2024CDAA5B0126
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迎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XYZH/2024CDAA5B009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新迎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新迎顺公司实施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新迎顺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2023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一、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一)收入成本确认调整
1、收入成本跨期
(1)前期差错更正原因
业务数据传递不及时导致公司财务人员对合同及验收资料理解错误,进而导致收入成本确认期间有误。
(2)前期差错更正影响
收入成本跨期事项对新迎顺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调减应收账款7,738,021.72元,调增存货594,452.26元,调减应付账款1,629,813.33元,调减其他流动负债124,313.21元,调减未分配利润5,389,442.92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调减营业收入10,297,427.27元,调减营业成本3,499,533.21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调减应收账款7,738,021.72元,调增存货858,198.27元,调减应付账款1,366,067.32元,调减其他流动负债124,313.21元,调减未分配利润5,389,442.92元。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022 年度调减营业收入 10,297,427.27 元,调减营业成本 3,499,533.21 元。
2、对于个别客户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1)前期差错更正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
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上述规定,在具体分析相关合同的有关条款,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设备销售相关业务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核算。
(2)前期差错更正影响
净额法确认事项对新迎顺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调减营业收入522,763.97元,调减营业成本522,763.97元。
3、部分项目质保金部分在验收时未确认收入
(1)前期差错更正原因
部分项目质保金部分在质保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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