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4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70019 证券简称:博源恒芯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博源恒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博源恒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了《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公告编号:2020-014)。经过相关核查,对上述公告中所提及“承诺内容”、“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正和修改并重新披露如下:。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承诺内容更改前:
承诺主体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由承诺主体或承诺主体指定的第三方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承诺内容更改后:
韩京华、詹彤宇、孙志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对回
购相对人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提出的回购请求,由承诺主体或承诺主体指定的第三方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更正前:
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回购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更正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京华、詹彤宇和孙志按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人民币 9.38 元/股),对回购相对人所持有的 900,000 股股票实施回购。
公告编号:2020-015
更改前:
无
更改后: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博源恒芯: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16)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北京博源恒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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