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3 19:08:25 股吧网页版
中投创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公告编号:2024-070
证券代码:870021 证券简称:中投创新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书》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毛怡、陈华、秦枫华(以下简称“三方”)于2016年7月3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书》。协议各方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表决权之前,内部先对拟提出或拟表决的相关议案、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对拟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的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股东毛怡的意见为准,股东陈华和股东秦枫华行使表决权应与股东毛怡保持一致。
二、《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书》解除情况

截至《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书》签署之日,秦枫华、广西南宁投源致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源致顺”)、广西南宁投源创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源创兴”)持有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创新”)股份均为0股,秦枫华、投源致顺、投源创兴与毛怡、陈华已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毛怡、陈华拟将持有的中投创新股份全部转让,将不再持有中投创新股份,于是决定解除毛怡、陈华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4年8月13日特签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书》。自该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解除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于2016年7月3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自该协议生效后,双方无需根据一致行动关系承担相关义务,各自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三、解除一致行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70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书》

广西中投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