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保险”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股转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 : 2024-024),对于投资者认购安排、认购成功的确认办法、缴款账户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说明,发行价格为1.64元/股,共发行普通股1,279,1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7,855,2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28日前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账号:1000070009138560),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4年4月3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4CDAA9B0040)。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1,279,1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79,1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4年8月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相关制度公告已于2023年12月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决定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专户内进行协定存款管理,额度不超过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余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行使该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2024年9月27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已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为了规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之附件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账户余额为0.00元,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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