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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9 15:34:21 股吧网页版
宏灿股份:拟收购股权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870029 证券简称:宏灿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拟 以 5,460,000.00 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李辰东持有的北京金奥和润科技有限公 司 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北京金奥和润科技有限公司 70% 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 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
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 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 额为准。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80,958,732.03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82,591,419.61 元。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北京金奥和润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额为
9,817,287.29 元,净资产额 6,645,165.06 元。本次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5,460,000.00 元,拟收购的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43%,占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 为 8.05%,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收购股权资产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 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辰东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3 层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金奥和润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34308W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李辰东

经营期限:2013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33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3 层 3-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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