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70029 证券简称:宏灿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胡李宏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经营权转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产品与资产结构,公司拟处置与客户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的共享二轮车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经营权转让 给上海宏灿瑶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转让费用 300,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签署
《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对债务人新疆新铁宝悦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享有债 权 6563256.5 元(起诉金额,实际债权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金额为准),因公司 之前与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公司需 要向其支付 7%债权的费用,故将所享有的上述债权的 7%转让给上海锐齿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安徽宏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安徽宏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宏灿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公司因发展规划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拟转让 安徽宏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宏灿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4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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