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870030 证券简称:嘉洋华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
数 133,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江苏嘉洋华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Jiayang Holding Group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熟市碧溪新区浦江路 3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80.0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铸造时代精品 成就美好未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
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古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净化工程、展览展示场馆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从事相关活动),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设计与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通讯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特种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石材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玻璃,水电暖通材料,灯具,交家电,音响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的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的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为 4 名。上述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以其持有的江苏
嘉洋华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值 111,286,38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