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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0 16:19:40 股吧网页版
嘉洋集团: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0


证券代码:870030 证券简称:嘉洋集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3,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江苏嘉洋华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在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Jiayang Holdings Group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熟市碧溪新区浦江路3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80.0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铸造时代精品 成就美好未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
工 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古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净化工程、展览展示场馆工程、文物保 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 (除特种设备)设计与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通讯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特种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石材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筑装饰材料、五金 、玻璃、水电暖通材料、灯具、交家电、音响设备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的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的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
和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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