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0030 证券简称:嘉洋集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拟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购买和赎回。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理财额度设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购买和赎回,授权使用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6-010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次预计委托理财额度(1)未超过总资产 50%,(2)超过 1500 万元但未超过净资产 50%,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并安排具体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嘉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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