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1 15:32:41 股吧网页版
华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证券代码:870031 证券简称:华金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6/24,电子邮件
5.会议主持人:吴清云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袁济民、王夏晨、饶思源、何嘉琦、蒋长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创投行”)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持续督导期间,一创投行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券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了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指导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严格把控、审慎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和督促。公司对其在担任主办券商期间给予公司的工作支持和协助深表感谢。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一创投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就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银河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银河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能高效、有序地完成此次主办券商的变更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变更事项相关文件的拟定、相关协议的签署、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变更备案及其他事项。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融资风险,公司拟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