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0031 证券简称:华金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的要求,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财务部,负责协调配合对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三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公告编号:2024-024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应加强与财务公司沟通联系,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
事会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起草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
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六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
(一)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三)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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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七)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八)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十)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一)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七条 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后,公司财务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
组应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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