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0031 证券简称:华金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以及《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班子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以上:包括本数;
(三)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为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及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提议和召集定期会议;
(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四)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五)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案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六)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七)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八)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本规则规定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
(二)提出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和资料;
(四)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六)本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权;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任期届满前,委员可提出辞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者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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