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0031 证券简称:华金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管
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印、使用、废止、更换及销毁等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董事会
印章等。
第四条 印章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类印章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印章归口管理部门、印章管理员、印章审批人等,明确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二)严格审批原则:印章的刻制、使用、借用、废止等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定期检查原则:对印章及印章配套相关的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印章的完好性和用章记录的完备性。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启用、使用、保管和停用,应当遵从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执行本规定。
党组织、工会组织的印章管理,遵从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印章管理规定,相关使用和保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企业安环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企管部”)是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统筹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保管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公司安排管理的其他印章;
(二)负责对各部门的印章日常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要求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应业务专用章的刻制、使用、保管、更换、停用、销毁等工作。
董事会印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印章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第八条 印章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管理的印章负有监管责任;
(二)各部门应当指定印章管理员妥善保管印章,并严格遵守用印规定。对用印审批手续不全或超出审批范围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当拒绝用印。
第九条 用印申请人承担以下职责:
(一)客观、真实、全面反映用印材料的审批事项;
(二)确保送审材料与用印材料一致,不得随意替换、私自修改用印材料,不得夹带任何未经审批的材料;
(三)配合做好重要用印文件材料的留存、归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用印事项登记工作,以备查验。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启动及废止
第十条 印章的刻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公司印章刻制应当合法进行,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等印章的刻制由印章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业务专用章的刻制由业务部门负责。
(二)各部门需刻制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由业务部门安排专人到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刻制手续,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鉴。未经履行恰当审批程序,任何人不得刻制各类业务专用章印章。
(三)各类印章的形体和规格严格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印章刻制时,申请人员应当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按照以下权限及程序报批: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企管部提出刻制申请,按照“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印章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以下简称“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的程序办理审批。
(二)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刻制,由财务部提出刻制申请,按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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