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异常交易是否属于内幕交易之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金科技”“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简称“《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 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金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内证券异常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华金科技拟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向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海资本”)出售其持有的广东大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大宏新材”“标的公司”)51.00%股权(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证)评报字[2025]第 A0653 号《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广东大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后,华金科技将不再持有大宏新材的任何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2025 年 9 月 2 日,华金科技的控股股东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粤海控股”)的相关负责人、华金科技董事长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经粤海控股与华金科技商议,拟由华金科技向粤海资本出售所持大宏新材 51%股权,以实现华金科技进一步聚焦于高锰无磁钢产品业务,并大力发展软磁复合材料业务的战略规划。因各方尚未达成明确交易安排及
计划,为推进本次交易,拟由相关方先对大宏新材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全体与会人员签署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形成。
2025 年 9 月 11 日,华金科技总经理兼大宏新材董事长宋志海、华金科技财
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宋静在大宏新材召开会议,告知大宏新材其他股东本次交易的初步计划及其相应的股东权利,并征询其对本次交易的初步意见。
此后,本次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具体安排、交易条款,并对大宏新材开展审计、评估工作。至 2025 年 9 月下旬,交易双方达成了明确交易意向并初步商定了相关交易条件。
2025 年 9 月 29 日,根据《重组业务细则》相关规定,华金科技向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递交停牌申请,并发布了《股票停牌公告》,说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5年 9 月 30 日起停牌。
2025 年 9 月 30 日,大宏新材股东骆接文、叶伟平、操道垒向华金科技出具
了同意函,同意华金科技将其持有的大宏新材 51%股权转让给粤海资本,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21 日,华金科技分别发布《停牌进展公
告》,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25 年 10 月 20 日,粤海资本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
2025 年 10 月 23 日,粤海控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并作出《关
于同意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大宏新材 51%股权的批复》。
2025 年 10 月 23 日,粤海资本的唯一股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
香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粤海资本以 12,661.63 万元的价格收购华金科技所持有大宏新材 51%的股权。
2025 年 10 月 23 日,华金科技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并取得了《国有资
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025 年 10 月 24 日,华金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同日,华金科技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10 月 24 日,华金科技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广东大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评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