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3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成都中银(2023)第 008-118 号
2023 年 11 月
www.zhongyinlawyer.com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伟霞、张毓菲(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该公告包含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00,公司在会议室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公司董事霍永哲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23 日
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1)公司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 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为 2,999.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9%。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为截止 2023 年 11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授权代表。其中: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 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为 2,999.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9%;②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③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2)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中,参会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 8 个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1、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4、审议《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5、审议《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6、审议《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7、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经核查,出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